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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無船承運業務問答
2016/4/13 10:26:25來源:
1、經營何種業務需申請取得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資格?
答:根據國務院頒布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 的規定,凡以承運人身份接受托運人的貨載,簽發自己的提單或者其他運輸單證,向托運人收取運費,通過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者完成國際海上貨物運輸,承擔承運人責任的國際海上運輸經營活動,需向交通部申請取得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資格。 
2、何時開始辦理無船承運業務經營人的提單登記和交納保證金?
答:2002年1月1日,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頒布實施之日起,交通部即開始辦理無船承運業務經營人的提單登記手續和交納保證金。
符合條件的,由交通部頒發《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資格證書》。
3、哪類企業可以申請經營或從事無船承運業務?
答:(1)在中國注冊的企業法人;
(2)外國(境外)公司;
(3)在中國新投資設立公司(僅限中國境內資本)。
4、中國的企業法人辦理登記需提供哪些資料?
答:中國的企業法人申請經營無船承運業務,需提交以下文件:
A委托書;(直接申請辦理可免)
B企業登記機關簽發的企業登記文件影印件;(需經登記機關確認)
C提單登記申請書; 
D提單樣本;
E交納保證金的證明。
5、外國(境外)公司如何申請從事進出中國港口貨物運輸的無船承運業務? 
答:外國公司申請從事進出中國港口貨物運輸的無船承運業務應當委托在中國境內的代理人向中國交通部辦理登記。需提交以下文件:
A委托書;
B公司登記影印件及由所在國(地區)公證機關簽發的證明公司登記真實有效的公證書;
C提單登記申請書;
D提單樣本;
E交納保證金證明。
6、新投資設立企業如何申請從事無船承運業務?
答:新投資設立企業從事無船承運業務,申請人應當提交以下文件:
A委托書;
B申請書;
C公司章程;
D主要投資者協議書;
E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F提單樣本; 
G交納保證金證明。
7、外國(境外)無船承運業務經營人是否還需要在中國辦理提單登記并交納保證金?
答:是。在中國境內從事無船承運業務的外國(境外)無船承運業務經營人必須在中國辦理提單登記并交納保證金。
8、外國(境外)的無船承運業務經營人已在中國辦理無船承運業務經營人的登記手續,是否就可以經營無船承運業務,簽自己的提單?
答:外國(境外)的無船承運業務經營人在辦理無船承運業務經營人的登記手續取得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資格后,便可開展無船承運業務,提單可在中國流通,但其必須委托具有相應資格的代理簽發提單。在中國無住所的外國(境外)無船承運業務經營人須指定一名聯絡人,負責海運條例及有關司法程序的聯絡。
9、取得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資格后,是否可以申請外匯帳戶?
答:可以。取得無船承運業務經營人資格后,可以按照國家外匯帳戶管理的有關規定,到國家外匯管理局指定的機構申請辦理外匯帳戶。
10、總公司在外地,分公司設在上海,是否也要辦理提單登記手續和交納保證金?如何辦理?
答:需要辦理。首先,由總公司辦理提單登記手續,交納保證金80萬,(詳見前答),然后由分公司提交有關分公司相應資料(營業執照影印件,總公司《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資格證書》,提單樣本等),辦理登記手續,交納保證金20萬(每設立一個分公司)。
11、 由分公司直接辦理提單登記,交納保證金80萬,是否可行?
答:否。必須由總公司辦理提單登記手續,交納保證金80萬,(詳見前答),然后由分公司提交有關分公司相應資料,每設立一個分公司再交納保證金20萬。
12、在進行提單登記時,如需登記的提單為多份提單,那么,是否按提單登記的份數交納保證金?
答:否。在進行提單登記時,只要登記的提單為一家公司所有,只需交納80萬保證金。
13、在進行提單登記時,交通部對提單的條款和內容是否有統一規定?是否要進行嚴格審查?
答:在進行提單登記時,交通部對提單的條款和內容沒有統一規定,也沒有強制的要求,提單由企業根據各自的業務需要制定,但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的有關規定。
14、經過登記的提單樣本,是否可以修改?
答:經過登記的提單樣本,如需修改,必須重新進行提單修改登記。
15、交通部對未辦理提單登記、交納保證金,擅自經營無船承運業務的企業如何進行處置?何時開始?
答:根據《國際海運條例》的規定,交通部或其授權的地方交通主管部門對未辦理提單登記、交納保證金,擅自經營無船承運業務的企業將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10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不足10萬元的,處5萬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交通部將針對執行情況,進行查處。
16、在辦理提單登記,交納保證金時,是否可以用保險的方式代替交納保證金?
答:不可以。
17、交納保證金的企業名稱與申請提單登記的企業名稱不符,是否可行?
答:當交納保證金的企業名稱與申請提單登記的企業名稱不符,在交納時,需注明此款項系支付提單登記企業的保證金。
18、為什么目前不采用國外用保險取代保證金的做法?今后是否會采取這種做法?
答:目前我國尚沒有開辦無船承運業務經營人責任險這一險種,不能保證規范市場操作。今后要視我國責任保險業務的情況,對條例作相應的修正才能采取責任保險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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